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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號 說明
事件或更改
101 首次持有上市法團5%或以上的股份的權益。這包括不論是藉購買或饋贈方式,及透過採取步驟行使對以保證方式持有的股份的權利而取得的所有股份權益
102 不再持有上市法團最少5%的股份的權益
103 因股份取得或處置而導致你在上市法團的股份權益的百分率水平跨越某個百分率整數(例如你的權益由6.8 % 增至7.1 % - 跨越7 %)
104 導致你在上市法團的股份權益的百分率水平跨越一個百分率整數的事件 (例如,上市法團的已發行股本有所改變,以致你的權益由7.1 % 下降至 6.8 % - 跨越7 %),但股份取得或處置則屬例外
105 在你持有上市法團5%或以上的股份的情況下,行使某項權利或期權
106 在你持有上市法團5%或以上的股份的情況下,根據某證券借貸協議借出該上市法團的股份
107 在你持有(或緊接在歸還股份之前持有)上市法團5%或以上的股份的情況下,歸還根據某證券借貸協議借出的上市法團股份
108 如你在法團上市時,持有該法團5%或以上的股份
109 如你在法團的某個類別的股份上市時,持有5%或以上該類別的股份
110 如你在該條例生效時,持有某法團5%或以上的股份,但卻未有在《證券(披露權益)條例》(第396章)被廢除之前,根據《證券(披露權益)條例》作出披露
111 持有1%股份的淡倉(如你同時持有法團5%或以上的股份)。這包括透過持有衍生工具及根據證券借貸協議借入股份而建立的淡倉
112 不再持有1%股份的淡倉 (如你同時持有法團5%或以上的股份)
113 因股份取得或處置或其他事件而導致你在上市法團的股份權益的百分率水平跨越某個高於1%的百分率整數 (如你同時持有法團5%或以上的股份)。 例如,你的淡倉由1.9% 增至2.1% - 跨越2%
114 如你在該條例生效時,持有某法團的股份的淡倉(如你同時持有上市法團5%或以上的股份)
115 自願披露
116 根據《證券及期貨(披露權益 - 證券借貸)規則》(2002年第219號法律公告)第5(4)條作出的通知
117 其他情況
121 持有上市法團的股份權益。這包括不論是藉購買或饋贈方式,或藉供股/發行紅股,或對股份持有保證權益而取得的所有股份權益
122 不再持有上市法團的股份的權益
123 訂立出售上市法團股份的合約
124 就該上市法團的股份行使某項權利或期權
125 根據某證券借貸協議借出該上市法團的股份
126 歸還根據某證券借貸協議借出的上市法團股份
127 將由上市法團所授予的有關認購上市法團股份的權利加以轉讓
128 如你在法團上市時,持有該法團的股份的權益
129 如你在該條例生效時,持有該法團的股份的權益
130 如你在成為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時,持有該法團的股份的權益
131 持有該上市法團的股份的淡倉。這包括透過持有衍生工具及根據證券借貸協議借入股份而建立的淡倉
132 不再持有該上市法團的股份的淡倉
133 如你在該法團上市時,持有該法團的股份的淡倉
134 如你在該條例生效時,持有該上市法團的股份的淡倉
135 如你在成為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時,持有該法團的股份的淡倉
136 其他情況
141 持有相聯法團的股份權益。這包括不論是藉購買或饋贈方式,或藉供股/發行紅股,或對股份持有保證權益而取得的所有股份權益
142 不再持有相聯法團的股份的權益
143 訂立出售相聯法團股份的合約
144 就該相聯法團的股份行使某項權利或期權
145 根據某證券借貸協議借出該相聯法團的股份
146 歸還根據某證券借貸協議借出的相聯法團股份
147 相聯法團授予認購該相聯法團的股份的權利、該權利的行使及該權利的轉讓
148 如你在你身為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的上市法團上市時,持有該相聯法團的股份的權益
149 如你在該條例生效時,持有該相聯法團的股份的權益
150 如你在成為上市法團的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時,持有該相聯法團的股份的權益
151 如你在某法團成為相聯法團時,持有該相聯法團的股份的權益
152 持有該相聯法團的股份的淡倉。這包括透過持有衍生工具及根據證券借貸協議借入股份而建立的淡倉
153 不再持有該相聯法團的股份的淡倉
154 如你在該法團上市時,持有該相聯法團的股份的淡倉
155 如你在該條例生效時,持有該相聯法團的股份的淡倉
156 如你在成為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時,持有該相聯法團的股份的淡倉
157 其他情況
160 持有上市法團的債權證權益。這包括不論是藉購買或饋贈方式,或藉發行債權證權利/分發債權證紅利,或對債權證持有保證權益而取得的所有債權證權益
161 不再持有上市法團的債權證的權益
162 訂立出售上市法團債權證的合約
163 就該上市法團的債權證行使某項權利或期權
164 將上市法團所授予的有關認購上市法團債權證的權利加以轉讓
165 如你在你身為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的法團上市時,持有該法團的債權證的權益
166 如你在該條例生效時,持有該上市法團的債權證的權益
167 如你在成為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時,持有該上市法團的債權證的權益
168 其他情況
170 持有相聯法團的債權證權益。這包括不論是藉購買或饋贈方式,或藉發行債權證權利/分發債權證紅利,或對債權證持有保證權益而取得的所有債權證權益
171 不再持有相聯法團的債權證的權益
172 訂立出售相聯法團的債權證的合約
173 就該相聯法團的債權證行使某項權利或期權
174 如你在你身為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的上市法團上市時,持有該相聯法團的債權證的權益
175 如你在該條例生效時,持有該相聯法團的債權證的權益
176 如你在成為上市法團的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時,持有該相聯法團的債權證的權益
177 如你在某法團成為相聯法團時,持有該相聯法團的債權證的權益
178 其他情況
身分
201 實益擁有人
202 投資經理
203 對股份持有保證權益的人
204 你未滿18歲的子女或配偶的權益
205 你所控制的法團的權益
206 另一人的代名人 (被動受託人除外)
207 受託人 (被動受託人除外)
208 保管人
209 成立酌情信託的人
210 信託的受益人
211 為取得某上市法團的權益而訂立的協議的任何一方根據第317 (1)(a) 及 318條須予以披露的權益(為該協議的其他方提供現金╱貸款的控權股東)
212 為取得某上市法團的權益而訂立的協議的任何一方根據第317 (1)(b) 及 318條須予以披露的權益 (控權股東向該協議的另一方提供現金/貸款)
213 與另一人共同持有的權益
214 其他情況
代價的性質
301 現金
302 現金以外的資產
303 交還股份或債權證權利
304 服務
衍生工具類別
401 以實物交收 (場內)
402 以現金交收 (場內)
403 以實物交收 (場外)
404 以現金交收 (場外)
405 以實物交收的期權
406 以現金交收的期權
407 以現金交收的期貨
408 其他
409 以實物交收的期權
410 以現金交收的期權
411 其他
就信託而言的身分
501 信託的受託人
502 信託的受益人
503 酌情信託的成立人
與控制人的關係
601 控制人是你的直接控股公司
602 控制人是你的中介控股公司
603 控制人是你的最終控股公司
604 控制人是一名董事
605 控制人是一名幕後董事
606 其他
債權證的類別
701 可自由轉讓及轉換成為該上市法團的股份
702 可自由轉讓及轉換成為該上市法團以外的法團的股份
703 不可自由轉讓但可轉換成為該上市法團的股份
704 不可自由轉讓但可轉換成為該上市法團以外的法團的股份
705 不可自由轉讓及不可自由轉換成為任何法團的股份
706 其他
707 可自由轉讓及轉換成為該相聯法團的股份
708 可自由轉讓及轉換成為該相聯法團以外的法團的股份
709 不可自由轉讓但可轉換成為該相聯法團的股份
710 不可自由轉讓但可轉換成為該相聯法團以外的法團的股份
711 不可自由轉讓及不可自由轉換成為任何法團的股份